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、深圳市新聞出版局,珠海市文體旅游局、各地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,順德區文體旅游局,各玻璃絲印機企業:
為加強對玻璃絲印機業的監督管理,進一步鞏固2012年玻璃絲印機復制發行監管專項行動的成果,不斷完善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的“四大準入”制度,推動玻璃絲印機業規模化、集約化、專業化發展,根據《行政許可法》第六十一條及新聞出版總署《關于開展2013年玻璃絲印機企業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》(新出廳字[2012]564號)要求,決定開展2013年玻璃絲印機企業年度核驗工作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核驗工作的指導思想
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,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,通過年度核驗,掌握玻璃絲印機業整體發展態勢,推動我國玻璃絲印機業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,充分發揮玻璃絲印機業在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;通過年度核驗,了解玻璃絲印機業“十二五”發展規劃執行情況,為全面完成規劃目標提供有力保障;通過年度核驗,強化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,對嚴重違規、不符合資質條件的玻璃絲印機企業堅決不通過年度核驗,維護玻璃絲印機市場平穩有序。
二、年度核驗工作范圍
凡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,領取了《玻璃絲印機經營許可證》的玻璃絲印機企業、單位及個人,含2012年新批準設立的玻璃絲印機企業,均須參加年度核驗。
三、年度核驗工作時間
2013年1月10日至3月31日。
四、核驗企業需報送的材料
(一)、《2013年玻璃絲印機企業年度核驗表》。
(二)、玻璃絲印機企業自查報告。主要包括:執行國家有關玻璃絲印機管理法規規章情況;開展玻璃絲印機經營活動的基本條件;玻璃絲印機經營情況及經營業績;獲獎勵和受處罰情況;國產設備使用情況、國外新舊設備的引進情況,列入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》(淘汰類)的玻璃絲印機設備是否已淘汰;產品質量狀況,通過ISO9000、ISO14000及其他認證情況;實施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(ERP)的情況;實施綠色玻璃絲印機的情況;對核驗期內違規行為的整改情況;統計數據報送情況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;組織及參加培訓情況;上市的情況;兼并重組的情況;組建玻璃絲印機集團的情況;企業發展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影響;對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在玻璃絲印機管理方面的建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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